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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积点时间:当年度12月1日---次年度11月30日
- 积点方法:VIP卡友在积点时间内持VIP卡刷卡消费(可开具亚新专用收银条的专柜)即可享受积点,普通商品1元=1点,不足1元的不予积点;珠宝黄金商品10元=1点,不足10元的不予积点;任何购物券/折价券/抵用券/现减等付款金额部分不计入积点内.
- 红利兑换时间: 当年度12月2日----次年度12月15日
- 红利兑换方法:星座VIP卡友在红利兑换时间内亲持星座VIP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3F卡务中心兑换;普卡内积点累积满3000点起,即可返还3%的红利折价券(90元折价券),3000点后每满1000点即可累积返还,不满1000点的不予兑换.卡友第二次兑换红利折价券时依然需按照累积满3000点起方可兑换的原则.红利积点不得代领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已兑换赠品或红利积点,将予以清除,不得再次使用.
- 红利点券使用方法:红利折价券必须在兑换之日起的7日内在亚新接受红利折价券的专柜使用,此券使用时不找零,不兑现,逾期作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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